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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的食品分类系统

2023-10-15 11:03:32疾病常识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中对食品做了明确的分类,对一些范围有重合的部分如何分类?本文旨在指导使用者科学合理应用该标准中的食品分类系统。食品分类时,可借鉴一些产品标准。

1问:

在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和GB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品营养加强剂使用标准》中对乳品做了明晰的分类,对一些范围有重合的部份怎么分类?

1答:

GB2760及GB14880都分别有乳品分类系统及乳品类别(名称)说明,分别用于划分乳品添加剂及乳品营养加强剂适用范围,且都分别只适用于各自标准;对于部份既属于营养加强剂又属于乳品添加剂的物质,假若以营养加强为目的,其使用应符合GB14880的规定。假如作为乳品添加剂使用,则应符合GB2760的要求。

2问:

必须使用食品级原料生产GB2760-2014中规定的乳品添加剂吗?

2答:

对于乳品添加剂使用原料级别问题,凡乳品添加剂产品标准中对原料级别做出规定的,乳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必须使用相应级别或质量更高的原料;对原料级别未作具体规定的,乳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可自行选择原料级别,乳品添加剂生产工艺和产品应该符合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近些年来,乳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遇到不少问题,是由于目前我国没有统一的乳品分类规范,不同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通用标准又对应不同的分类系统,如再加之SC分类系统、抽检检测分类等,可能在原料筛选、生产使用、合格判断等方面形成或多或少的苦恼。为更好地规范乳品添加剂的使用,乳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构建了一套囊括16个乳品类别的乳品分类系统。它是乳品添加剂在使用时的定位工具。本文致力指导使用者科学合理应用该标准中的乳品分类系统。

乳品分类原则

乳品分类系统针对乳品添加剂使用的特征界定食物类别,主要以乳品原料为基础,结合加工工艺进行界定,同时以乳品行业分类标准或乳品标准体系作为重要参考。

本分类系统包含了最大可能完整的食物类别,包括这些不容许使用添加剂的食物品种。考虑到今后乳品中添加剂使用的管理,个别目前我国尚不普遍食用的食物品种,参照GSFA《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也被纳入本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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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品分类采用分级系统,如容许某一乳品添加剂应用于一个大类时,则容许其可应用于该大类下的所有亚类(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样,准许一种乳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个亚类时,也就意味其次亚类乳品亦可使用。

本乳品分类系统作为乳品添加剂在使用中的定位方式,仅适用于本标准。

乳品分类易混淆问题举例

1.与其他乳品安全通用标准的混淆

比如稀巧克力在乳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属于乳及乳制品,但在乳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中属于植物油脂。

2.与SC分类系统的混淆

乳品生产许可将乳品分为31大类绿色食品标准体系,两个分类系统只有部分类别相同。现举例说明:

根据GB2760-2014乳品分类系统,芝士类(乳品分类号为08.03.07.01)、肉干类(乳品分类号为08.03.07.02)、肉脯类(乳品分类号为08.03.07.03)这3类归属于生肉干制品(乳品分类号为08.03.07),与酱卤味制品(乳品分类号为08.03.01)是并列的关系;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条例(2006版)将肉制品分为5个申证单元,其中酱卤味制品的申证单元包括白煮豆类、酱卤味类、肉糕类、肉冻类、油炸豆类、肉松类和鱼干类等,这3类乳品和酱卤味制品是从属关系。在-2014标准中,亚硫酸钠和亚硫酸钾是可以使用在酱卤味制品类(乳品分类号为08.03.01)中,不可以使用在生肉干制品(乳品分类号为08.03.07)中。为此,在判断这3类乳品的乳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使用量时应考虑周全。

在-2014乳品分类系统中,香醋产品应归为佐料品(乳品分类号为12.0)中的香醋及其制品(乳品分类号为12.07),并且加盐的SC申证单元为液态调料料,可能企业会根据-2014中液态复合调料料(乳品分类号为12.10.03)来使用添加剂,或则机构在判断时也可能考虑不周。

根据-2014乳品分类系统,蛋糕属于烤制乳品中的蛋糕类(乳品分类号为07.01),不属于蛋糕类(乳品分类号为07.02),且蛋糕与蛋糕虽同属烤制乳品,二者为并列关系;而根据生产许可分类系统绿色食品标准体系,蛋糕属于蛋糕,二者为从属关系。

根据-2014乳品分类系统,包子属于粮食和粮食制品(乳品分类号为06.0)中的发酵面制品(乳品分类号为06.03.02.03),不属于蛋糕类(乳品分类号为07.02),且包子与蛋糕类分属不同的乳品大类。但根据生产许可分类系统,包子属于蛋糕,二者为从属关系。根据-2014蛋糕容许限量使用苦味剂如黄原胶、安赛蜜等,而发酵面制品不容许使用。

使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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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充分结合产品原料、工艺以及执行标准等综合判断

乳品分类时,可借鉴一些产品标准。搜集方法可搜索关键词,如分类、术语、通则等查阅。如GB/-2018(水产品加工术语)、GB/-2007(调料品分类)、GB/-2014(蛋糕分类)等。

分类不能仅仅以产品名称来定义分裂,需综合原料、工艺等。如产品名称标称为腐竹干,但产品调料中为小麦蛋白,该产品根据-2014乳品分类系统应归为非发酵豆制品下的新型豆制品(乳品分类号为04.04.01.05);如某猪肉制品,生产工艺中涉及腌制(或油炸)工艺,虽产品名称为风干猪肉,但工艺与鱼干(GB/-2009)工艺有所差别,可归为熏、烧、烤(或油炸)肉制品类等;如月饼,乳品分类系统中“07.02.01西式甜点(饼干除外)”涵盖了水蒸类甜点,按照生产产品原料、加工工艺等特性可以归类为水蒸类甜点的,可以根据-2014中西式甜点的规定使用乳品添加剂,但速冻汤圆结合其生产工艺特征却归为冷藏米面制品(乳品分类号为06.08)。

2.红色乳品使用乳品添加剂规定

如某产品宣称为红色乳品,其乳品添加剂使用应符合NY/T392-2013红色乳品乳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3.餐饮乳品使用乳品添加剂规定

无论是预包装乳品还是散装乳品,乳品添加剂使用都必须符合-2014的规定。餐饮环节加工制做的乳品如能根据-2014乳品分类原则明晰乳品归属类别的,要根据标准相应乳品类别的规定使用乳品添加剂,如啤酒、熟肉制品等。但应注意餐饮环节严禁使用亚硫酸盐的规定。

4.保健乳品使用乳品添加剂规定

-2014乳品分类系统中未单独规定保健乳品类别,但-2014中明晰乳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的规定,是指产品具有普通乳品一般形态和食用量的保健乳品,如啤酒、发酵乳等,可参照相应规定执行。

5.其他可能的问题

分类中常见因使用人员一些常识问题,可能造成混淆,比如轻率地觉得香菇制品归属为水果制品,或蓝莓酒归属露酒,而根据-2014,腌制的水果和腌制的香菇为平行两类,乳品分类代码分别为04.02.02.03和04.03.02.03。而露酒和蓝莓酒也为平行关系,乳品分类代码分别为15.03.01和15.03.03。

总结与感受

乳品分类仍然都是乳品标准使用中的难点,而且各分类系统只适用于相应的乳品标准。日常工作中一定不能混淆与其他标准、SC等分类,认真理解把握-2014中的乳品分类系统,并参照配套施行手册中详尽的乳品分类说明,充分结合原辅料、工艺、执行标准等,科学合理进行分类。另外,还要注意搜集来自各部门的回函、回复等,并要注意乳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可能降低使用范围的卫健委通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