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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提出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4-03-01 17:04:22疾病常识
各部门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所要求的教学、科研、学历、履职年限、外语、计算机等基本条件以及本人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年度考核情况,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推荐本部门参加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

根据教育部、中组部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职称审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2015年就读学校:

一、组织领导

职称评审工作在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干部人事部,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安排和日常事务。 各部门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职称评审工作的动员、推荐和组织领导。

二、评价方法及相关政策

各部门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级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教学、科研、学历、工龄、外语、计算机等基本要求,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以及个人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年度考核。 在此基础上推荐本部门人员参加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 推荐名单经学校职改办公室审核并报学校职称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推荐人方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 高级职称候选人经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推荐至北京市教委参加各学科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对不符合条件但业绩突出的,各部门可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评价暂行规定》(见附件2)中的破例条件推荐。细则),填写例外审批表并附相应材料须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组织部批准后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方可参加评审。

(一)2015年职称评审任职期限计算至2015年底,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至2015年7月末。申请中级职称时,初级任职期限计算至2015年底。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年以上,本科生学习年限为4年以上; 申请副高级职称时,中级职务任职期限为5年以上,博士研究生任职期限为2年以上。 ; 申请正高级职称的,应当担任副高级职称,任职时间5年以上。

(二)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学位以上人员,方可担任高等学校高级职务。 不具备上述学历或学位的教师必须取得大学助教培训课程结业证书或通过主要硕士学位课程。 学习并获得结业证书。

(三)职称外语要求

1、职称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的有效期。

专业技术人员仅1999年及以后取得的国家职称外语水平考试A级证书和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国家职称外语水平考试B、C级证书有效。

符合下列条件的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有效:①受聘初级职务后取得的中级职称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可以用于中级职称评定; ②取得中级职称后取得的高级职称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可以评定为高级职称。

2、根据中组部《关于完善普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工智字[2007]138号)要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外语职称考试。 (具体豁免条件见附件3)

(四)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模块

中级职称评审需取得计算机模块证书3个,高级职称评审需取得计算机模块证书4个。 中级职称评审时取得的三项计算机模块证书在高级职称评审时继续有效。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在评定中高级职称时,免予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

1、获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装置与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专及以上学历;

2、获得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学位;

3、参加国家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

北京市人力资源职称评审_北京市人社局职称评审_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

4、1960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

已获得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学位的人员,在考核中级职称时,免试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测试;在考核高级职称时,必须取得计算机模块证书。

(五)其他类别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经济、统计、会计、工程、审计、卫生、图书资料等其他类别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核办法可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新闻出版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委托新闻出版总署评审。

(6)去年未获奖者必须有新的作品或成果才能再次参赛,否则不予接受。

(七)外部评审专家评审3名“专家评审”后,未推荐2名及以上的,取消当年参加评审的资格。

3、时间安排

(一)动员推荐阶段

时间:6月15日至6月19日

各部门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动员本部门职称评审工作,根据职称评审政策、个人条件、工作业绩、工作业绩和年度考核情况,在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群众反映,推荐本部门参加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候选人资格审查。 所有推荐人员在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应达到合格(含)以上水平。 教职员工在任期间的教学水平评价应当为合格(含)及以上,并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请各院系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于6月19日下班前将推荐名单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材料准备阶段

时间:6月20日至6月25日

各部门推荐参加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由学校专业改革办公室审核,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参加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的,应当填写《高等学校讲师职务资格申请表》(参加讲师表)、《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申请表》(参与助理研究人员的表格)。 参加中、初级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应于6月25日下班前向干部人事办公室提交申请表,科研成果以实物形式送交科研室。

参加高级职称评审的教师应当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申请表》,参加高级职称评审的教育管理人员应当填写《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 填写表格前请仔细阅读附件中的说明和注意事项。 审核所需准备材料包括:《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申报表》(教师专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教育管理人员专用)、本人代表作1500字摘要3份、3份本人代表作品及专家鉴定书3份,外语及计算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大学到最终的学历及学位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以上材料须报送6月25日前到干部人事处; 申报表材料电子版、《中高级职称人员科研状况名录》及实物科研成果发送至科研室。

请下载电子版《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A3纸双面打印,对折)、《专家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 )来自干部人事部。 下载。

此外,专家评审将提交干部人事办公室审核。 申请高级职称的,须于6月25日前按时向干部人事办公室提交代表论文(作品)、代表作摘要、专家评审意见各三份。

(三)材料审核阶段

时间:6月26日至7月8日

职改办公室对各部门中高级职称人员报送的材料按规定一一审核。

北京市人力资源职称评审_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_北京市人社局职称评审

(四)中、高级职称评审阶段

9月17日至18日为各学科评审组评审阶段; 9月21日至25日为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阶段。

经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由学校职改办推荐向北京市教委申请进行评审和答辩。

四、职称评审原则和要求

(一)职称评审原则

1、各院系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待学校岗位招聘计划发布后确定;

2、严格执行政策、掌握标准;

3、教学与科研并重,注重质量和效果;

4、注重选拔业绩突出的学科和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

(二)几点要求

1、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动员、推荐、组织职称评审工作,严格审查候选人条件,认真把关,坚持标准,确保推荐质量;

2、参赛者应按要求认真准备报名材料,正确对待评审工作。 如有疑问,请咨询或直接向就业改革办公室反映。 不得从事拉票、拉票等活动。 一经发现并查实,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认真对待;

3、要求各部门和参与人员严格控制时间,按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

附件:1、各部门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中国劳动关系学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评价暂行规定(院人字[2010]9号)

3、关于完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工谷字[2007]138号)

四、2015年《高校教师职务申报表》和《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填写要求及说明

中国劳动关系研究所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2015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