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化工企业老板非法经营额330万获刑6年
在未经药械监督管理部委批准,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状况下,广州一焦化企业老总勾结他人生产、销售适于医治禽鼠疫的抗生素"达菲"糖浆药粉及其他多种物理产品,违规经营额共计330余亿元。西安市第二高级人民法庭现在对此案做出二审判处,以违法经营罪判刑北京新威焦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迅有期判刑6年,并罚款金人民币10亿元;其他4名同案犯分获1年4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刑期。新威公司与另一涉案企业北京希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被判刑400亿元和10亿元罚款。希地公司法定代表人章彩虹因犯罪情节较轻,被免于民事罚款。
2004年7月达菲奥司他韦胶囊药说明书,北京新威公司注册创立,汪迅兼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主管。在2005年3月至今年1月间,汪迅指使职工到四川一制药公司,借用该公司无菌工厂及相关设备,加工生产氨曲南无菌粉300余公斤。其中52.9公斤被汪迅以66万余元的价钱销售,110.6公斤被汪迅运至云南委托加工成"氨曲南无菌粉+精谷氨酸"混粉,并分批转让。
2005年11月,汪迅以15亿元价钱从一科技公司荣获适于制做"达菲"糖浆药粉乙酸奥司他韦的合成工艺。今年1月到5月,汪迅组织多名职工依据工艺进行生产,共生产出乙酸奥司他韦2600余克。随即,章彩虹为汪迅在希地公司的网页上刊载销售乙酸奥司他韦的广告。其间,2500余克甘氨酸奥司他韦被相继售出,销售总额共计19万余元。其中,台北辰宣商贸有限公司总主管李荣诠、贵阳九龙生物医药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晓雄一齐从汪迅处购得甲酸奥司他韦1581克,盒装制成"达菲"糖浆1.39余万粒,其中3300余粒糖浆以每粒8元的价钱通过汪迅销售给别人。
2004年5月24日,当汪迅手下人员重新投料生产乙酸奥司他韦时被经侦人员查获,经侦人员从南京新威公司、上海希地公司的办公室外当场查获"奥司他韦"蓝色粉末80克。
广州市二法院审理后觉得,被告单位北京新威公司在未经药械监督管理部委批准,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状况下,生产、销售氨曲南无菌粉、"氨曲南无菌粉+精谷氨酸"混粉及乙酸奥司他韦达菲奥司他韦胶囊药说明书,违规经营额达330余亿元,其行为已构成违法经营罪。其中,被告人汪迅参与违法经营额330余亿元,应作为该公司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经理人员承当民事责任。在被告单位北京新威公司、上海希地公司共同犯罪中,北京新威公司起主要作用,被告单位北京希地公司起次要作用,希地公司法定代表人章彩虹犯罪情节轻度,故免于民事罚款。被告人李荣诠、沈晓雄违法生产"达菲"糖浆,同样以违法经营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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