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北京市西医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及考核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执委会、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北京市中医医师学习西医管理暂行方法》(以下简称《暂行方法》),现就做好广州市中医医师学习西医(以下简称“西学中”)轮训及考评的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为加强对西学中轮训的管理工作,市西医局借助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发展中心(上海市卫生人员考核中心)设立上海市西学中轮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详细负责对西学中轮训的组织报送、材料初审、监督管理及毕业考评等相关工作。
二、申请举办西学中轮训的机构在每天开班前3个月内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依照《北京市中医医师学习西医轮训教学大纲》(附件1),制订本次轮训的推行方案及教学计划,填写《北京市举行中医医师学习西医轮训报送表》(附件2),依据《暂行方法》的相关要求,在上海市卫生人员考核中心官网“西学中”专栏中递交轮训报送材料。
三、管理办负责对西学中轮训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管理办通告报送机构申报纸质版材料。市西医局负责进行一审并认可。全市每年西学中轮训举办计划由市西医局统筹,确保轮训有序举行。
四、经市西医局认可后,西学中轮训机构可根据《暂行方法》公开招收学员,学员人数不得少于报送人数。相关公开招收学员的公告可通过上海市卫生人员考核中心官网“西学中”专栏公布。
五、经认可后,西学中轮训机构根据教学计划组织举办轮训工作。管理办负责对轮训推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测,每位轮训每年抽验不超过1次,检测结果报市西医局。市西医局根据《暂行方法》对不达要求的相关机构下达整改通告及暂停申请新西学中轮训的通告。
六、西学中轮训机构完成每天轮训任务后,向轮训合格人员颁授轮训合格证明(附件3),并负责汇总轮训合格人员信息统一申请毕业考评,向管理办递交《北京市中医医师学习西医轮训班学员登记表》(附件4)、结业考评申请汇总名单(附件5)等材料。管理办负责对申请人员资格进行核定。
七、西学中毕业考评每年定期举行,由市西医局委托管理办负责组织工作。毕业考评结果由管理办在上海市卫生人员考核中心官网“西学中”专栏中公布。
八、市西医局依据考评结果领取“西学中毕业考评合格证”,由管理办通过轮训机构向相关人员颁授。
附件:1.上海市中医医师学习西医轮训教学大纲
2.西安市举行中医医师学习西医轮训报送表
3.广州市中医医师学习西医轮训合格证明
4.广州市中医医师学习西医轮训班学员登记表
5.毕业考评申请汇总名单表
广州市西医管理局
2022年7月25日
- 上一篇: 宫颈癌的初期症状有哪些?有什么症状呢?
- 下一篇: 处于膳食宝塔顶端的食用油从来不是一件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