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岭药业及全资子公司连花清瘟胶囊新批处方药说明书
记者|可达
4月14日晚间,以岭制药(.SZ)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以岭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连花清瘟乳膏和连花清瘟颗粒的关于新增适应症申请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按照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连花清瘟软膏处方药说明书中“功能主治”项除原批准内容外,降低“在新型冠状病毒性脑炎的常规诊治中,可用于重型、普通型造成的发热、咳嗽、乏力。”,“用法药量”项除原批准内容外,降低“新型冠状病毒脑炎重型、普通型疗程7-10天。”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连花清瘟颗粒说明书中“功能主治”项降低“在新型冠状病毒性脑炎的常规诊治中,可用于重型、普通型造成的发热、咳嗽、乏力。”,“用法药量”项降低“新型冠状病毒脑炎重型、普通型疗程7-10天。”
以岭制药表示连花清瘟颗粒说明书用法用量,上述两个批件为公司和上海以岭现有产品连花清瘟乳膏和连花清瘟颗粒在原批准适应症的基础上,降低“新型冠状病毒脑炎重型、普通型”新适应症的批复。同时,连花清瘟乳膏这次新批处方药说明书,批件中未否定原非处方药的定位。公司和上海以岭将积极组织连花清瘟乳膏(颗粒)针对新适应症的市场推广工作。
此前3月30日,以岭制药发布2020年第一季度预告,预计一季度赢利43255.16亿元至46138.84亿元,较2019年一季度的28836.77亿元下降50%至60%。其表示连花清瘟颗粒说明书用法用量,业绩变动是由于2020年第一季度连花清瘟产品营业收入较今年同期急剧下降。
按照以岭制药公告,截止目前,除日本外,连花清瘟乳膏已在中国澳门地区、中国香港地区和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加拿大、莫桑比克、罗马尼亚分别以“中成药”、“药品”、“植物药”、“天然健康产品”、“食品补充剂”等身分注册获得上市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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