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初步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
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发布的《关于构建统一的红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初步构建系统科学、开放融合、指标先进、权威统一的红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实现一类产品、一个标准、一个清单、一次认证、一个标示的体系整合目标。
业内专家觉得,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查是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国家整治体系的重要工具和技术支撑。《意见》的颁布,将以供给侧结构性变革为战略基点,充分发挥标准与认证的战略性、基础性、引领性作用,降低红色产品有效供给,引导红色生产和红色消费,降低社会公众的获得感。
《意见》明确提出7项重点任务:统一红色产品内涵和评价方式,建立统一的红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施行统一的红色产品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创新红色产品评价标准供给机制,完善红色产品认证有效性评估与监督机制,强化技术机构能力和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国际合作和互认。
国家认监委总工程师薄昱民在质检总局12月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重点任务的提出可确保共享变革红利。优先选定与消费者吃、穿、住、用、行密切相关的消费产品,研究拟定红色产品评价标准,并据此组织举办认证,着力改进产品质量,降低红色产品有效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有利于让人民群众真正在变革中降低获得感。
据悉,重点任务的提出还有利于建立完整制度链条。一方面强化制度后端的有效供给,在对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评估的基础上,适时将适合标准列入红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另一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构建红色产品评价标准和认证施行疗效的指标量化评估机制,加强全过程信息采集和公开的要求,提出落实生产者对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认证施行机构对测量认证结果的连带责任的基本要求。
《意见》全面确立了红色产品的基本概念和属性。薄昱民说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结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变革的不断推进,非常是供给侧结构性变革的推动,标准与认证的作用日渐显现,并深受社会各方的高度注重。将标准、认证与红色发展理念有效衔接,将更有利于产生红色发展的市场引导机制和技术支撑体系。
为确保贯彻及红色产品体系任务有效落实,《意见》提出4项重点保障举措,一是强化部门联动配合,二是完善红色产品体系配套新政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结构,三是营造红色产品发展环境,四是强化红色产品宣传推广。